(本网讯 通讯员夏丹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项目立项名单及开展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组织申报,经省教育厅会同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进行遴选,确定我院为2022—2023年对口协作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对口高校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月11日上午,我院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刘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参加“湖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协作签约仪式暨首次团体督导”。本次对口协作工作期限为1.5年,对口协作的实施开创了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局面,有助于我院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